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公告

时间:2020-11-28 阅读:1135 桂林 幼儿园

为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4个,计划招聘教师12名(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本次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入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幼儿园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11月19日在桂林市教育局网、桂聘网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査

1.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査同时进行。地点:桂林市教育局8楼会议室(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2号,电话:0773-2820032)

时间:2020年11月30日ー12月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资级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供报名时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査,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进行核对。

(2)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笔试(基础知识考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范围、题型: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及综合运用能力》,主要测试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题型全部为选择题,赋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12月12日前,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提前两天通知为准。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环节由用人单位主管局负责组织。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人选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告)。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2.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前。具体面试公告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配带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査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虛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桂林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桂林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桂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3:桂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30秒快速注册,查看更多教师招聘信息!

登录或注册账号后可以查看更多信息!

已有账号登录 30秒注册账号
提示

温馨提示:推送内容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若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桂林最新教师职位招聘信息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