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时间:2021-08-23 阅读:324 桂林 小学

2021年度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小学教师68名、初中教师1名、高中教师1名。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岗位计划表》(附件1)。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8月25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8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明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0岁。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8月19日前)

通过桂林市教育局网(http://jyj. guilin. ***)。

(二)现场报名时间(8月25-26日)

2021年度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六楼和教育局五楼503[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19号,503只报接受农村小学语文教师三(005)、农村小学数学教师三(008)]。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我局与人社局协商再定。

到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打印《2021年度恭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健康承诺书。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教师三(005)、农村小学数学教师三(008)岗位的考生,需到中心校(中学)出具任教时间及任教年级证明。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

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含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从风险区来我县应聘(或有接触过新冠病人)的考生,必须最少提前2天告知我县教育局。考生来现场出示“两码”,测量体温。请考生必须全程戴口罩。凡具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或中、高风险区的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因个人问题影响招聘工作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迫究责任。

(五)面试(8月28日)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实施方案由我局制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40-70人时,拆分2个考场进行,指标平均分到各考场录取;当同一岗位人数超过70人以上时,拆分三个考场进行,指标平均分到考场录取。如遇指标不能平均分时,单出的指标给考场未录人员分数高的。(如指标7个,需分2个考场进行,这时每个考场取前三名后,则多1个指标不能分,就从两个考场剩下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拆分为三个考场,单出2个指标时,则在剩下2个考场中各取一名分数高的)。确需拆分考场时,抽签决定考场。本考场如有放弃的,只能在本考场依次递补。

4.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其次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还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_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整个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人社部(2009) 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3-8216231

桂林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桂林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3:2021年度恭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直接面试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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