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坐落于驰名中外的山水名城—中国·桂林,被誉为“闪耀八桂的医学明珠”,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是全国建校历史较早的医科院校之一。1958年学校升格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本科建制的桂林医学院,1993年获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3年获批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拥有本、硕、博、博士后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智能医学、生物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20个二级学院(系、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27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现有教职工及医务人员6500余人,专任教师中超过5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7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现有硕士生导师1004人,博士生导师76人。
学校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等知名学者160余人次。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含建设项目)。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和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4个,市厅级科研平台19个。
学校近5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000余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近30项,国家专利授权4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700余篇。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秀甲天下的桂林目前正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桂医依靠桂林独特的地理优势,气候宜居宜旅。您工作之余可饱览“桂林喀斯特”、“龙脊梯田”、“两江四湖”等自然景观,您还可感受“壮族三月三”等民俗风情。桂林山水甲天下,桂医“风景”更可期……。如果您喜欢桂林,那么,美丽的桂医会是您最好的选择!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职数 |
1 | 公共卫生学院学术院长 | 1 |
2 | 药学院学术院长 | 1 |
3 | 基础医学院学术院长 | 1 |
4 | 临床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5 | 临桂临床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6 | 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7 | 护理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8 | 医学检验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9 | 口腔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10 | 人文与管理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11 | 全科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 | 1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有国际化视野,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院系或研究院所任职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全职学术院长(副院长)能保证主要精力投入学院工作;兼职学术院长(副院长)能够保持与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师的信息畅通,能够不定期来校指导工作,一年应至少保证3个月到校时间。
(四)学术院长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智能医学、生物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与我校主要学科相近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卓越的学术领导能力,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性构想和冲击一流水平的能力,对相关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具备引领学科创新发展、创建一流的能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五)学术副院长
1.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智能医学、生物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与我校主要学科相近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三、主要岗位职责
学术院长(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承担与学术相关的专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指导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
(二)指导学院重大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以及开展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三)帮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指导学院人才队伍、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
(四)创新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学院办学国际化水平;
(六)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等。
四、引进待遇
(一)聘期:受聘人员全职/兼职在桂林医学院工作,首聘期3年,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二)待遇:根据桂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主要包含引进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两部分,全职学术院长(副院长)引进津贴50万起,具体额度面议。兼职学术院长(副院长)薪酬待遇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一人一议”。学校每年为学术院长(副院长)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交通费、办公费等工作经费,在科研条件及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具体情况面议。
(三)住房:根据人才引进类别,学校为受聘人员提供相应租房补贴,高水平人才可参与购买学校临桂校区职工建房一套。
(四)其他待遇
按照《桂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解决全职学术院长(副院长)配偶工作。
(五)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协议)管理,聘期3年,分别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享受相关待遇;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桂林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至组织部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由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明确引进意向,经学院评议并拟定聘期工作任务,通过线上/线下面谈面试后填报《桂林医学院学术院长(副院长)申报表》,经学校审定公示后签订工作协议。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18878388482
办公电话:0773-5892263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
邮编:541199